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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财保险

  美国金融体系,主要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美联储)系统,商业银行系统和非银行金融机构三部分组成,由美国联邦储备银行主导。

  美联储

  美国联邦储备银行系统起中央银行作用。具有发行货币、代理国库及对私人银行进行管理监督职能,更为重要的是为美国政府制订和执行金融货币政策。联邦储备系统可以通过它所制订的政策直接影响货币的供应和信贷的增长,从而影响宏观经济的各个方面。

  现在的联邦储备银行系统包括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12家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以及数千家私营的会员银行。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是联邦储备银行系统的最高权力机构,它由7名委员组成、负责决定全国货币政策,并对联邦储备银行各区域性分行、会员银行和商业银行的活动及业务有广泛的监督和管理职责。

  联邦公开市场委员会是联邦储备系统用以执行货币政策的主要机构,由联邦储备总裁委员会7名委员和5名区域联邦储备银行的行长(其中必须包括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行长,其余各分行轮流参加)。区域性联邦储备银行是按照1913年国会通过的联邦储备法,在全国划分12个储备区,每区设立一个联邦储备银行分行。

  每家区域性储备银行都是一个法人机构,拥有自己的董事会。会员银行是美国的私人银行,除国民银行必须是会员银行外,其余银行是否加入全凭自愿而定。加入联邦储备系统就由该系统为会员银行的私人存款提供担保,但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存款准备金,对这部分资金,联邦储备系统不付给利息。

  美国商业银行

  美国商业银行在美国金融体系中占有主要位置,1980年,美国共有商业银行15082家,总资产为21147亿美元,占金融界资产总额的30%左右。商业银行以存款和贷款为主,70年代以来各主要商业银行为扩大业务经营范围,增强生存能力,积极开展存贷款以外的业务。由于1933年制定的格拉斯—斯蒂格尔法禁止商业银行从事投资业务,也不能经营证券发行和买卖,故许多商业银行都设立信托部,参与证券经营活动。

  1986年4月1日,美国完全取消对储蓄存款利率的上限,这样各种银行完全可以自己决定对存款付多高的利息,这大大增加了银行业的竞争。此外再加上80年代初出现的第三世界债务危机等因素,使美国商业银行的倒闭率不断上升。

  1984年有79家商业银行倒闭,1985年为120家,1986年为150家,1990年高达200家。其中,1984年位列美国10大银行之一的大陆伊利诺斯银行破产,1991年初拥有230亿美元的新英格兰银行集团破产,给美国金融业带来的震动是巨大的。1990年底,全美最大的225家银行的股票平均下降了17.53%,一些大银行的股价甚至不到其帐面价格的一半。

  非银行机构

  美国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即以发行股票和债券、接受信用委托、提供保险等形式筹集资金,并将所筹资金运用于长期性投资的金融机构。这些非银行金融机构都有自己的经营重点,受到相应的法规制约和金融管理部门的监管。美国非银行金融机构的适应社会经济发展以及生产分工日益专业化的需要而产生和发展起来并在美国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

  非银行金融机构与银行的区别在于信用业务形式不同,其业务活动范围的划分取决于国家金融法规的规定。非银行金融机构在社会资金流动过程中所发挥的作用是:从最终借款人那里买进初级证券,并为最终贷款人持有资产而发行间接债券 。通过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这种中介活动,可以降低投资的单位成本;可以通过多样化降低投资风险,调整期限结构以最大限度地缩小流动性危机的可能性;可以正常地预测偿付要求的情况,即使流动性比较小的资产结构也可以应付自如。非银行金融机构吸引无数债权人债务人从事大规模借贷活动 ,可以用优惠贷款条件的形式分到债务人身上,可以用利息支付和其他利息形式分到债权人身上,也可以用优厚红利的形式分到股东身上以吸引更多的资本。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形式主要有信托投资公司、租赁公司、保险公司、投资银行和基金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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