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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EB-5投资移民子女排期应对之策

随着美国国务院4月13日公布将2015年5月1日作为首个EB-5投资移民签证排期的执行时点,公布的截止日期为2013年5月1日起,意味着首次签证排期时间为2年。对于2015年5月1日之前获得I-526批准的中国投资人来说,可以自I-526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的窗口期内,缴纳NVC费用,从而锁定孩子年龄(请注意,在递交I-526时候,小孩的年龄必须低于21岁)。也就是说不需要一定要在2015年5月1日之前提交I-824、DS260及交NVC费用才能锁定孩子年龄。新希望移民专家就刚刚出台的美国投资移民最新排期政策作出重要的图解诠释,希望可以给投资者以帮助。
 
 







 
 
2015年4月13日,美国国务院移民签证管控与报告部门宣布了对中国大陆出生的EB-5投资人的排期日,有关美国国务院发布保护儿童的备忘录如下:
①   对那些孩子年龄正在接近21岁的投资人提供了相关指导,以便在排期中保护孩子。
②   得到移民局确认的很重要的一点是,缴纳签证申请费将被视为符合“寻求获取”身份状态要求,而不是通过递交DS-260。
③   美国国务院确认国家签证中心将依旧向所有I-526在2015年5月1日前获批的投资人发出NVC缴费通知。在没有对缴费通知设定发出时间的情况下,国务院仅仅表示会加快发出进程。
④   在I-526获批后的一年内缴付NVC费用可以继续受到儿童保护法案的保护,也就是将孩子年龄保持冻结状态。
 
美国投资移民随行子女可能发生的三种情况:
1.   如果I-526获批时,签证中心有充足的签证配额,只要随行子女依据儿童保护法案(CSPA)“寻求获取”身份,该随行子女的年龄将会继续保持“冻结”状态。“寻求获取”身份的方式共计三种,分别如下:
(1)     向国家签证中心(NVC)缴费;
(2)     递交I-485(若父母和子女在美国境内,且符合“调整身份”的条件要求);
(3)     申请I-824。申请人采取上述行动后,即使发生了排期倒退,子女的年龄将依据美国移民局和国家和国务院的政策保持在“冻结”状态。
2.  如果I-526获批时没有签证配额,子女的年龄随即“解冻”。同时,在新的签证配额充足前,如果子女的真实年龄减去I-526审批周期仍超过21岁,子女将“超龄出局”,失去随父母取得移民身份的资格。
如果子女排期计算后的年龄达到21岁之前,新签证配额再次充足,申请人可以采取上述儿童保护法案(CSPA)“寻求获取”签证三项方式中任意一项来“冻结”子女的年龄。
3.  如果I-526获批时签证配额充足,但随即发生“排期倒退”(即:没有配额):
(1)   子女的年龄将在I-526获批时“解冻”;
(2)   在签证配额充足前,经排期计算后年龄超过21岁的子女将丧失获得移民身份的资格;
(3)   新签证配额再次充足后,申请人应采取儿童保护法案(CSPA)“寻求获取”身份三项方式中任意一项来“冻结”子女的年龄。
鉴于以上政策案例与观点,对于投资人来说,立即递交I-824和/或DS-230来保护超龄儿童不是必须的。美国大律师Klasko建议客户可以等待NVC缴费通知并在I-526获批后的一年内尽快缴费,并建议投资人等待NVC缴费通知,并在拿到通知后尽快缴费。
 
但是,如果投资人在I-526获批的一年内没有收到缴费通知,且无法满足“寻求获取”身份状态的要求,那么他/她需要遵循以下几点:
1.  给美国移民局和NVC发邮件,通知它们自己有年龄在18至21岁之间的孩子。在写给美国移民局的信中请求它们将获批案例尽快转给NVC。在写给NVC的信中要求它们马上发出缴费通知,以此来保护超龄儿童。一旦收到通知,请马上缴付签证费用。
2.  递交I-824。尽管投资人要通过I-526领事程序,也要在I-526申请获批后递交I-824,以便通过儿童保护法案保护儿童。
3.  尽管没拿到NVC缴费通知,也要向NVC递交移民签证包。
 
在美国持有合法签证的投资人应该怎么做?
      如果投资人和其孩子在美国都持有合法签证,他们应该马上(不超过2015年4月30日)递交I-485(身份调整申请)。签证配额充足时递交I-485,就算在身份调整申请获批前进入排期,孩子的年龄也会持续冻结。同时,投资人还可以申请雇佣授权文件(EAD)(I-765表)和回美证(一种旅行文件,I-131表)。90天内,申请人会收到EAD/回美证,以便可以在美国合法工作和出入自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