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女士通过美国EB-5面试
文章来源:NH2002.com 人 http://www.nh2002.com/xxw/cggj1_8182.html案例说明:
王女士与周先生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两人于2010年离婚。当时要证明投资款来源,王女士并没有合适的经历以及资产做证明,而周先生名下有一家电子公司,百分之九十的股权,公司纳税情况良好。因此周先生通过企业股东借款得到投资款,从而赠与给王女士以及孩子做投资移民。
客户简介:
王女士,离异,带着三个孩子移民美国。
资金来源:赠与(企业股东借款)
申请进度:
2012年8月:签约沈阳新希望公司
2012年10月:递交申请
2012年11月:收到档案号
2013年8月: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简称:I-526批准)
2013年11月:档案直接由NVC转到广领馆
2014年6月:广领馆面试,当场通过
2014年8月:登陆美国,获得绿卡
王女士与周先生共有三个孩子--两个女儿一个儿子,两人于2010年离婚。当时要证明投资款来源,王女士并没有合适的经历以及资产做证明,而周先生名下有一家电子公司,百分之九十的股权,公司纳税情况良好。因此周先生通过企业股东借款得到投资款,从而赠与给王女士以及孩子做投资移民。
客户简介:
王女士,离异,带着三个孩子移民美国。
资金来源:赠与(企业股东借款)
申请进度:
2012年8月:签约沈阳新希望公司
2012年10月:递交申请
2012年11月:收到档案号
2013年8月:获得美国移民局批准(简称:I-526批准)
2013年11月:档案直接由NVC转到广领馆
2014年6月:广领馆面试,当场通过
2014年8月:登陆美国,获得绿卡